為協助計程車駕駛因應疫情,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與交通部共同辦理計程車駕駛防疫物資費用補貼政策,第一階段補助費計算區間為110年5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總計13個月最高補助5,070元,申請期限延長至7月31日止;此外,交通部持續加碼補助,第二階段期間自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止,預計最高補助5,000元,將採取一次性預撥方式辦理,即時送暖。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過去兩年多來世界各地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其中計程車業者經營受到嚴重衝擊,交通局與交通部共同辦理計程車駕駛防疫物資補貼,讓台中市開計程車維生的駕駛朋友在疫情期間,可買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用品,以做好自己及乘客的衛生安全防護。
第一階段補助費計算區間從110年5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期間列管牌照在案的營業車輛,每車每日補助15元,每月以26日為限,依車輛掛牌天數核算補助金額,總計13個月最高補助5,070元。申請期限原來為6月15日截止,延長至7月31日止,截至目前申請已超過九成,籲請尚未申請的台中市計程車駕駛人儘速向交通局提出。
交通局為加速申請速度,計程車司機(受僱車行、合作社或自備車輛)可向所屬的車行、合作社提出申請;個人行駕駛可透過計程車公會/工會送件,或自行到交通局申辦。
交通局葉局長提醒,申請人應於申請前備妥相關文件,例如行照影本、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影本、銀行存摺正面影本、購買防疫用品包括口罩、酒精、消毒水等的發票或收據,採取實報實銷方式請領。若申請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4-22289111分機60300交通局運輸管理科,將由專人服務。計程車司機如已提出申請資料,交通局已加速審核作業,將審查掛牌天數及資料正確性後,儘快辦理撥款作業。
葉局長補充,由於疫情仍在國內肆虐,交通局在5月下旬向交通部極力爭取延長補助期間,近日已獲得交通部修正防疫物資補助要點,交通部加碼第二階段補助,期間由今年6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止,補助方式同前一階段,總計7個月,預計最多補助2,730元,加上額外補助2,270元,合計補助5,000元。
第二階段補助相關申請程序,改由向交通部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提出申請,並採取一次性預撥方式辦理,但掛牌如未期滿應按比例繳回,相關問題可電洽台中區監理所諮詢,電話04-26912011分機302-311。
(7/12*13)*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蘇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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