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致力結合法學實務與法學教育,去年度與台中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官學合作,共同簽署合作協議備忘錄(MOU)成效卓著。今(16)日雙方舉行MOU續約儀式,由法制局長李善植與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法律系主任兼院長李惠宗代表簽約。李局長表示,希望官學合作,讓法律相關科系同學能在實務及學術結合下,學以致用,為國家培育優秀法律人才。
李局長指出,此次合作將延續去年MOU架構,著重雙向溝通的法學交流,法制局將安排規劃具實務經驗的法制局講師進入校園,與興大法律系學子進行法律教育研討,並將協助興大學生至公部門觀摩實習,如:法制作業流程、訴願與國家賠償實務研討、調解行政活動參與及消費者保護實務見習等行政法相關實務課程,助中興大學法律專業相關科系學生,瞭解並熟悉中市府法制局的行政法操作應用實務經驗。
李局長說明,去年度MOU執行成果極佳,故今年持續辦理。期待此合作模式持續優化,未來繼續讓法制局與中興大學成為中台灣法學實務暨學術交流的推手,讓法律相關科系同學能結合實務與學術,多元學習,成為優秀法律人才。(8/16*12)*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033
中市府法制局與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合作協議備忘錄簽約儀式
法制局長李善植與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法律系主任兼院長李惠宗代表續簽合作協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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