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自108年起積極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今年已開放申請。衛生局表示,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明年3月1日止,保障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權益,緩解使用機構服務者及家屬照顧與經濟上的負荷,每人最高可補助6萬元。
衛生局說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應同時符合三項條件,包含入住的機構類型為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及提供住宿式服務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際入住天數累計達90天以上;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使用機構者同一申報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累進稅率未達20%。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此補助方案自108年開辦以來,受到市民眾廣大熱烈的迴響及推廣,補助經費及服務人數逐年上升,去年補助金額達2億3,000萬元以上,減輕至少4,300個以上家庭的經濟負擔,今年將持續發放。衛生局更積極爭取中央經費,期許減輕更多照顧者沉重的經濟負擔,請民眾把握時間於明年3月1日前提出申請,相關訊息請查詢衛生局網站( 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2190001/post )或衛福部長照專區( https://1966.gov.tw/LTC/cp-6457-69925-207.html ) 查詢。
衛生局表示,申請人限使用機構者本人或機構簽約人提出,請備妥申請書、申請人及住民身分證影本、入住機構契約書影本、90天繳費收據或證明影本及存摺影本等,向今年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請。今年度針對不同住宿機構類型設置單一窗口及專人服務,民眾如有補助方案相關問題都可洽詢長照服務專線1966或洽受理窗口,將有專人服務。
衛生局補充,受理窗口包含一般護理之家、住宿式長照機構請洽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趙小姐、林小姐,電話04-25265394轉6044、6066;精神護理之家請洽衛生局/心理健康科徐小姐,電話04-25155148轉112;老人福利機構請洽社會局/長青福利科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轉37457;身心障礙機構請洽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陳小姐,電話04-22289111轉37304;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請洽社會局/兒少福利科-洪小姐,電話04-22289111轉37509。(10/25*6)* 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長期照護科科長 王科長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6000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