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近日接到消費者申訴歐飛亞有限公司經營的境香氛SPA市府店停止營業,無法連繫上負責人,以致消費者所購買的美容SPA券及課程無法領取,也無法退費,針對此案,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長李善植呼籲,除業者負責人應儘速與消費者聯繫,妥善處理爭議外,因業者之前有提供信用卡方式收費,故提醒消費者,如是使用信用卡購買商品或服務,因業者結束營業,導致無法領取商品或服務者,持卡人均得依信用卡的爭議款程序申請退費。
法制局提醒,請消費者注意退費申請有期限限制,以VISA、MASTER信用卡為例,持卡消費者需自業者停止提供服務日起120個日曆天內,並且需在消費日起540個日曆天內,就未提領使用的服務範圍內檢附具體事證,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上述提及日期均需預留15個銀行工作日),保障自身權益,即便業者失聯,消費者也有機會自信用卡機構就未使用的服務部分獲得退款,減少消費風險或損失。
台中市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消費者如有消費疑義,可於機關上班日以手機、市話直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進行諮詢,如需申訴也可上網至台中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園地https://www.consume.taichung.gov.tw/1209363/Nodelist進行申訴,由市府消保官協助爭取權益。(11/9*16)*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康主任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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