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開始民法規定的成年年齡從原本的20歲下修至18歲,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家中如果有滿18歲成年子女,只要完成設籍,就有機會多1棟以上的房子適用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地價稅。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依據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地價稅土地以1處為限,土地所有權人第2處以上房子,除非有已成年直系親屬,如父母、成年子女設立戶籍,才不受1處限制。
沈局長指出,從今年開始,如民眾有2棟以上的房子,且沒有出租、營業,符合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以內,家中有滿18歲的子女完成設籍,地價稅就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沈局長進一步說明,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從10‰至55‰,採累進方式課徵,而自用住宅用地則是採單一稅率只有2‰,不累進,稅負相差4倍以上,呼籲民眾把握節稅權益。此外,也特別提醒民眾,記得符合條件者,只要在當年9月22日前完成設籍並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當年度地價稅就能適用優惠稅率,如果逾期申請,則只能自次年開始適用。
地稅局已於官網建置「18歲成年專區」(https://www.tax.taichung.gov.tw/787649/2202269/2202304/),相關訊息可至專區查詢,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1/3*16)*地稅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聯絡電話:04-22585000
地稅局提醒民眾,如有滿18歲成年子女,只要完成設籍,就有機會多1棟以上的房子適用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地價稅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