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宣布口罩政策鬆綁,台中市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幼兒園、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等教育場域室內環境自明(6)日起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不強制要求佩戴口罩,由師生自行決定,但校園內健康中心或公共運輸工具,包括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接駁車等比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的指定場所,仍應佩戴口罩。
市府教育局表示,依據教育部公布最新校園防疫指引規範,各校如有教學需求或於特殊場域,經與師生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後,得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各校在與師生溝通、討論出口罩佩戴時機後,應以勸導替代處罰,避免強迫或懲處未依決議佩戴口罩的學生。
教育局指出,如果學生、教職員工是確診者,依目前教育部的規定隔離天數採「5+n」(n可以是0到7日),隔離五天期滿後都可自由外出,同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0到7日,隔離天數期滿後,只要快篩陰性即可提前結束健康管理。(3/5*18)*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劉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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