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這位數學家兼電腦的發明人馮諾曼(Von Neumann, John)和普林斯頓經濟學家摩根斯坦(Morgenetem)合著的『賽局理論與經濟行為』(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一書問世,進一步闡釋他的『零和』賽局理論,才正式奠定了現代賽局理論的基礎而發揚光大,馮諾曼(Von Neumann, John)可堪稱為「賽局理論」發明人。『賽局理論與經濟行為』(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 一書是將賽局分為「規範性賽局」(rule-based games)與「自由式賽局」(freewheeling games)等兩類,前者的參賽規則明確且參賽者的各種反應是可預知的,但後者沒有明確的規則限制,參賽者互動可有較大的變化空間。
「自由式賽局」的原則是,每位參賽者所贏得的不能超過他對於整場賽局的貢獻(you can not take away more than your added value)。所以重點將在於如何在賽局中創造價值(added value),而不是如何掠奪自他人的成果。由於經常需要所有參賽者齊心協力經營這場賽局,才能增加整體賽局的價值,並使每一個參賽者獲得較大的報酬。因此當一場賽局的獎賞,要靠其他參賽者的配合才能獲得,則就比較會採行合作雙贏的策略。
商業活動與軍事、政治活動存在本質應屬不同的區分。老子曰:「兵者,天下之兇器。」,無論正義的還是非正義的軍事活動,都是破壞性的,其最終目的是消滅或者征服對手,是一種「零和博弈」,第二次世界大戰名將麥克阿瑟甚至認爲戰爭沒有贏家,因此戰爭比較是屬於一種你死我活的「零和遊戲」(Zero-sum Game或稱Win-lose Game)。但是,現代商場商業活動競爭本質卻是創造性的生活發展,應屬是「非零和博弈」,應盡量以追求雙贏(Win-win Game )甚至多贏為要,靠單打獨鬥將很難取得勝利的。
美國企管大師Michael Porter博士說:「企業的競爭力在於他所創造的價值與效率,價值是指消費者願意付多少錢,效率是指要花多少錢去做這件事。」以領導全球生產氣動打針槍之鑽全公司為例,該公司經營者賴明達表示:「Made in Taiwan價格比大陸高二成。」因此將歷年盈餘6億資金全部投入壓鑄、塗裝、加工及熱處理設備,並將外包工程全部回收。由於技術品質的提高,該公司賣30美元的小釘槍,大陸只賣8塊美元;又因該公司的直接人工占營收不到4%,所以不僅打高級品形象,也要築高城牆,挖深護城河,防範任何敵人。
諾貝爾獎肯定賽局理論應用於解決衝突,2005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由兩位美籍學者奧曼(Robert J. Aumann)與謝林(Thomas C. Schelling)運用賽局理論(game theory)解釋為什麼世界上有些人或國家能夠相互合作,有的卻是不斷衝突。賽局理論簡單地說是闡釋互動的決策情境。以賽局理論,協助眾人了解各式各樣的衝突與合作,包括貿易紛爭,幫派犯罪,政治決策,勞資談判等,都可以應用賽局理論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