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平均地權條例新制自今年7月1日施行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於2月8日修正,為加強從業人員法制概念,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與台中市土地改革協會於今(7)日邀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諮議陳世元於中山地政大樓4樓視聽室舉辦2場次講習,期望透過講習讓不動產業者掌握法令新訊,共同維護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地政局長吳存金指出,此次宣導講習包括台中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台中市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台中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台中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及台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所轄會員皆踴躍報名,盼協助業者及同仁加速接軌新制,瞭解新制內容及實務作業方式。
地政局表示,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涉及民眾財產權益甚鉅,市民多透過不動產交易服務業協助完成不動產交易相關行為。這次講習針對平均地權條例5大修法內容,包含私法人購買許可制、限制換約轉售、解約申報登錄、重罰炒作行為及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強化業者法制觀念及專業素質,穩定交易秩序及維護交易安全。
地政局說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規定、增列納管住宅包租契約條款、建立租屋實價登錄及明訂租賃業者須按月提供租賃住宅相關資訊,以周延租屋保障、避免租賃住宅資訊不對稱及強化租賃住宅服務業專業能力及服務品質。台中市租賃住宅服務業共224家,數量為全國第2,透過課程講授住宅租賃相關實務問題,減少租賃糾紛,保障房東與租客雙方權益。新制政策可到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官網「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專區」( https://www.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23819&type_id=123819 )了解相關資訊。(7/7*10)*地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 賴科長
聯絡電話:04-22218558分機63706
平均地權講習1
平均地權講習2
租賃專法講習
租賃專法講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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