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法規定,先賣後買或是先買後賣自用住宅,都可以退還土地增值稅,但是許多民眾都不知道得要自己申請退稅,而讓權利睡著了。為了守護民眾的權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國首創主動從資料庫中挑檔,找出可以適用的換屋民眾,寄發節稅通知書協助退稅。
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就有一位年近80的老先生收到地稅局通知書,擔心遇到詐騙,急忙跑到稅務局詢問是否真的可以退稅,老先生為了讓生病的妻子方便就醫,賣掉山上的房子,買了1間靠近市區的房子,没想到會收到稅務局寄來可以申請退稅的通知,了解詳情以後,老先生驚喜不已。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說明,民眾出售自用住宅後2年內再購入自用住宅,或是先購入自用住宅後2年內再出售自用住宅,而且買入土地地價超過出售土地地價,就可以申請退還出售土地時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地方稅務局全國首創主動撰寫程式從資料庫中找出符合退稅資格但未提出申請的民眾,寄發節稅通知書協助他們退稅。去年試辦先賣後買案件,寄出近百件的節稅通知書協助民眾退稅,成效良好,因此今年擴大篩選範圍,加入先買後賣案件,共找出6百多件,估計可幫民眾節省稅金達4,000餘萬元。
地方稅務局沈局長表示,收到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節稅通知書的民眾,除了可以到稅務局臨櫃辦理外,也可以郵寄申請,更鼓勵掃描通知書上的QR-Code行動條碼,連結線上回復平台進行線上申請。申請時只需要核對通知書上的土地及建物資料,填寫基本資料及退稅帳號,並將相關文件上傳或寄回稅務局即可完成,非常簡單便利。民眾對於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7/12*13)*地方稅務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林科長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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