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和乾拌麵等產品深受國人喜愛,已成為家中必備食品,為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執行「112年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轄內11家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者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原料來源、製程管控、產品標示等,並抽驗相關產品及原料,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食安處表示,近年我國邊境抽驗國外進口的泡麵產品,檢驗結果發現含有不得檢出的環氧乙烷(EtO),環氧乙烷為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致癌物分類上屬一級致癌物,國內現行法規定不准作為農藥、食品添加物或食品消毒使用,因此不該在任何食品中被檢出;此外,磷化氫常作為燻蒸劑用於防治害蟲,於不同原料、場所使用時有不同標準量限制,業者使用時須符合法規規定。
食安處說明,此次專案查核轄內11家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者,抽驗20件成品(麵體、乾燥蔬菜包、調味粉包及調味油包等),檢驗環氧乙烷及磷化氫殘留,結果全數合格;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部分環境衛生未落實的缺失項目,如「作業區紗窗髒污」、「原料存放區天花板清潔不足」等,現場均已輔導業者改善完成,並加強抽查22件產品包裝標示,結果皆符合規定。
食安處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相關法規,留意原料使用的合法性,符合標準的工廠尚須訂定及執行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實施強制檢驗,提醒民眾購買產品時要注意包裝是否完整,是否清楚標明食材內容物、是否有營養標示,依照產品包裝建議的方式保存及食用。最新的稽查或抽驗結果,皆已公布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 https://gov.tw/eyJ ),提供民眾查詢。
(11/15*6)*食品藥物安全處
聯絡人: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陳組長
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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