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即將到來的聖誕節、新年、春節及元宵燈會,營造台中夜間城市景觀意象與節慶氛圍,今年12月10日起至明年2月28日止,台中市行道樹懸掛燈飾可免收使用費,台中市政府建設局長陳大田歡迎民眾、社區、企業、商家及各機關團體提出申請,共同打造台中耀眼街景。
建設局陳局長指出,依據《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21、22條規定,申請行道樹懸掛燈飾,應繳納每株5,000元保證金及2,000元使用規費。為營造台中夜間城市景觀意象與歡樂節慶氛圍,此期間經審核同意者免收使用規費,但仍需酌收每株5,000元保證金,懸掛期最長1個月,期滿後可重新申請,欲懸掛聖誕燈飾可上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官網下載「行道樹懸掛燈飾申請表格單」( https://tcmo.taichung.gov.tw/1645952/Lpsimplelist ),並向建設局提出懸掛申請。
建設局提醒,懸掛燈飾期間電力供應由申請人負責,請確保所有與電力供應相關設備的公共安全,並避免對行道樹、景觀及交通等造成不良影響;燈飾懸掛期間,也應派專人巡查、管理及維護;懸掛燈飾拆除完畢後,檢附燈飾拆除前、後照片即可向建設局申請退還保證金。(11/24*13)*建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建設局 籃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3524
今年12月10日起至明年2月28日止,台中市行道樹懸掛燈飾可免收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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