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交易使用的磅秤是市場買賣交易計價的依據,也是經濟部依據度量衡法公告為應經檢定的法定度量衡器之一,出廠前均須經檢定合格才可使用。為保障交易公平、確保消費者健康,日前台中市消保官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與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就台中南區、東區、西區、西屯區、北區、北屯區、沙鹿區及南屯區9家以秤重方式提供料理餐廳進行度量衡器及衛生安全查核,其中7家磅秤符合規定,8家衛生安全符合規定。
市府法制局表示, 有關度量衡器(磅秤精準度)查核部分,有2家無應經檢定的度量衡器,其中1家現場無秤重計價交易的菜單,因此無供交易使用磅秤,1家經主管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認定磅秤查核當時無供交易使用情事,因此非屬應經檢定的度量衡器;其餘7家餐廳磅秤均符合規定。另外,衛生安全查核部分,包含產品責任險、逾期食品、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查核,除1家作業環境限期改善複查合格外,其餘8家餐廳衛生安全均符合規定。
法制局表示,近期接獲民眾反映餐廳交易磅秤沒有黏貼「同」字檢定合格單或疑似斤兩不足情形,因此選擇台中不同區的9家餐廳查核磅秤及衛生安全,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另提醒消費者,購物、用餐時應確認商家使用的磅秤是否經過檢驗合格,並貼有《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14條規定的檢定合格證明,其式樣為「同」字正方形,以免損及消費權益。(12/6*13)*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康主任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1
度量衡器檢查合格單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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