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李念祖以太極門冤案為例表示,這個案在法學教育上是非常值得拿來當作討論核心的案例。
p2: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葛克昌建議在沒有發納稅人權利憲章以前,就沒有繳稅的義務,先發權利憲章再有繳稅的義務。
p3: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陳志祥指出,一個心中有人的法官,他就會有人權,目中無人,就不會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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