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蘇煥智表示,納保官由國稅局派稅官擔任,要開稅單又要掛納稅者保護官很奇怪,這樣完全錯誤,不可能達到納稅者保護的目的,根本就是糊弄老百姓。
圖二、胡博硯指出,納保官的角色和稅務員的稽徵角色是對立的,要從稽徵的稅官當中找來做保護的角色,是反人性,也很不合適。
圖三、魏賜聰表示,稅務訟訴是寫撤銷復查決定和原處分,但人民即使贏了,行政法院不作終局判決,只是撤銷復查決定,又重回稅務單位另為適法之處分,行政法院法官怎可長久以來都這樣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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