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帳戶給詐團 幫助轉帳洗錢 判刑6月 再判賠7被害人437萬
彰化縣陳姓女子提供金融帳戶、密碼等資料,幫助詐欺集團,有廿名被害者將錢匯入陳女帳戶,前後遭詐騙一千一百多萬元。事後陳女辯稱因失業找工作,不慎提供帳戶做為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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