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分署首次運用「Google表單」,進行查封物品變賣。(照片分署提供)
〔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首次運用「Google表單」,進行查封物品變賣,短短三天就締造4萬7500元銷售額。 彰化分署發言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江佳蓉
彰化分署首次運用「Google表單」,進行查封物品變賣。(照片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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