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找屋勿心急 匯款之前停看聽

一、安全防範須知

(一)租屋前務必實地看屋,確認房屋真實存在及出租人身分。

(二)尚未簽訂租約前,不要輕易支付訂金或押金。

(三)遇到「先匯款才能保留房源」應提高警覺,宜先確認實際屋況再決定。

(四)洽談過程發現異常,可向165專線查證。

二、拆解話術解析:

(一)在租屋社團刊登條件優渥的物件,吸引急於找房的民眾。

(二)對方自稱有多組人同時詢問,營造機會難得的壓力假象。

(三)未看屋、未簽約的情況下就被害人要求匯款保留屋源。

(四)當被害人要求退款時,以偽造匯款截圖或銀行延遲為藉口拖延。

(五)部分犯罪集團甚至會以保證金、排隊費等名義要求再次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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