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一: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觀察員李律師,以太極門稅務冤案為例,說明台灣失職、失能的行政救濟制度造成萬年稅單,嚴重侵害人權。

圖說二:經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靜表示,法官不遵自由心證之真義,不依證據法則為基礎,濫用自由心證之說,適足以造成人民不信任司法,是當前法官法中亟待修正的重點。

圖說三: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會召集人蔡維杰表示,稅務員內部的評鑑如果是以業績越好,評鑑結果越佳,這豈非助長侵害人權的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