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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司法冤案 才能重拾司法威信 |
平反司法冤案 才能重拾司法威信(記者徐敏/台北報導) 民調顯示84.6%的民眾不相信司法判決,為什麼?11/13(週日)下午三點到四點,快樂聯播網台北台FM89.3「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將帶大家觀察「郭瑤琪案」,探討為何很多法律專家學者都認為在證據法則、論理法則跟經驗法則上,有關於證據、證人的部分,前後矛盾不符,也向檢察總長申請非常上訴,竟然沒有逐項說明理由,就很快被輕率駁回,問題何在?郭瑤琪的先生、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兼設計學院院長彭光輝及致力救援郭案的黃帝穎律師表示如何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郭瑤琪案是指標性案件,在司法民主化上必須推動制度改革,然而個案的救援也非常的重要,要讓冤案平反,人民才可能重新相信司法。 9月30日下午,彭光輝教授在前大法官戴東雄等多位律師陪同下,向檢察總長顏大和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不到兩周於10月12日就予以駁回,駁回聲請之理由,對六項反駁原確定判決的質疑毫無回應。彭光輝表示,非常上訴的輕率駁回,不是只有傷害郭瑤琪,還傷害國家司法威信。他呼籲,除了要還給郭瑤琪公平正義之外,也希望社會上廣大其他受冤屈的受害者,能得到平反。他認為從郭瑤琪案顯示:一、法官的養成教育,在專業上有極大的問題,二、有司法官參雜非常嚴重的政治立場,去年美國國會對台灣的人權報告中,就非常明確的指出台灣政府雖然賦予司法獨立的權力,但部分法官跟檢察官卻非常嚴重的介入政治立場鮮明的個案以及有不同的審判標準,當中就舉了郭瑤琪這個案例。 黃帝穎律師表示,郭案是台灣法治教育非常負面的教材,如果照郭瑤琪這個案例,公務人員都會嚇死! 因為只要有人跳出來說你有收錢,你就可能被定罪了,郭瑤琪在一二審都無罪,到最高法院,到後來卻發回更審,很多人質疑這整個過程的法律邏輯根本都打結,其實是政治凌駕了法律,合理懷疑她剛好遇到當時重判阿扁的法官。黃帝穎表示,申請非常上訴檢察總長差不多兩個禮拜內就回了,但本應逐點理由去駁回(至少六大事由) ,卻連「不確定犯意」都沒有具體回應,回文的七頁裡面有六頁是複製貼上過去的判決,只有一頁是他自己寫,講說沒有違反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政大知名刑法教授許恒達就為如此郭案荒謬的判決寫了一萬多字的論文研究,其結論郭案是違法判決。 黃帝穎律師表示,台灣經過總統直選,國會全面改選,行政跟立法都曾經經過民意的洗禮,三權裡面唯獨司法沒有。台灣威權統治時期審檢不分的現象,延續到現在還是有這樣的問題,常常檢察官舉證不足時,法官依舊讓他准過。一般人認為「沒做的事情,就不用怕」,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法官每天都在看壞人,很容易「有罪推定」。所以法官想做出無罪判決,要有極大的道德勇氣,敢去得罪人,在同僚間要承受很大的壓力,對於這樣的法官,社會輿論必須要給予肯定。美國的冤案,都是在發現對被告有利的證詞時,檢察官就直接在法院撤回案件了,可是台灣檢察體系好像卻一再要上訴,高檢署的檢察官竟然還針對一審無罪判決,又提起上訴,檢調機關是不是精神分裂? 黃帝穎律師表示,目前的司法體系有三大弊病,一、收錢是貪污司法官,二是政治司法官,舉例來講,黃世銘為什麼要跟馬總統報告?民主國家沒有檢察總長跟總統報告的。另外一個才是恐龍司法官。這三個問題一直在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沒有根除這三個問題,相信明年、十年後的這時候,我們一樣在討論,為什麼人民不會相信司法?黃帝穎呼籲,要讓冤案平反,人民才可能重新相信司法。更多精彩內容請收聽本周節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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