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lly直指,國稅局以惡意查稅手段逼迫企業協商補稅已是業界公開的秘密,常被學界批評其行政裁量權過大,不透明、不穩定的稅制對台灣的經濟、企業發展都極具殺傷力。國稅局能有如此龐大的權力,可歸納出二大原因:上級機關財政部的縱容及司法系統無法發揮制衡作用。儘管台灣學者及民間大聲疾呼,應將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從年度預算刪除,2019年1月立法院仍讓高達1.3億的預算通過。日前在澳洲舉行的世界納稅人國際會議中,Tax & Super Australia 的 Board of Director, Stephen Ware 即表示,稅務獎勵金不應該存在。Americans for Tax Reform 創辦人及 President, Grover Norquist也表示,稅務人員已經得到應有的報酬,沒有理由再拿任何獎金。世界納稅人協會前主席StaffanWennberg更表示,稅務獎勵金完全是錯的,稅務機關應該是納稅人的服務機構,稅收機構和納稅人之間不應該存在衝突,稅務獎勵金的制度造成徵納雙方的衝突及貪汙等問題。另外,根據學者統計,行政法院的稅務訴訟案件,民眾的勝訴率僅6%,但即使好不容易勝訴了,稅單仍被發回國稅局重開,陷入萬年稅單噩夢。司法改革至今未見任何不適任法官遭到淘汰,也未見任何提升法官專業素養的具體措施,已造成台灣人民普遍對司法無法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