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修法系列公聽會」專家學者、企業界、產業界、村里長代表等各界提出建言,強烈表達要盡速修法,落實賦稅轉型正義。 圖二:陳志龍教授,點出納保法的四大問題:實體不符、不倫不類、莫名其妙,混帳的立法,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階段。
圖三:吳景欽教授表示,當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剛通過還沒實施,就被批評是「徵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一年多來,有改變嗎?沒有啊! 圖四: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認為,今天提《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九、十一、二十及第二十一條,四個條文提案修正,又提出第五點,納保法第一條之一要溯及既往,修補瑕疵。 圖五:稅災戶張先生控訴身受烏龍稅災迫害,根本看不到平反的希望,讓他氣到小腦萎縮症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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