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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呼籲政府加速法稅改革 勿讓納保法變加害法 |
專家學者呼籲政府加速法稅改革 勿讓納保法變加害法(記者王建民/台北報導) 隨著賦稅人權意識日漸抬頭,稅災戶案例逐一曝光,台灣稅制亂象已無所遁形。日前報載一位黃小姐在一年內收到國稅局開出3張補稅單,從9000多萬,幾個月後變成800多萬,不到一個月又變成900多萬!她質疑國稅局課稅程序混亂,標準也說不清楚,「國稅局可以讓我們補稅,但你不能惡意炒作說我們就是逃漏稅,而且說你要繳就是罰1倍,不繳就罰1.5倍。」課稅基準不明確,不僅民眾無所適從,更讓本土企業出走、外資卻步,影響台灣經濟發展甚鉅,政府如何改善稅務環境,已是當務之急。2018年4月1日世界公民日「公民覺醒—法稅改革建言」論壇中,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審判發言人溫耀源、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連福隆、臺灣台北地院法官趙子榮等多位專家學者,直指台灣賦稅人權不彰,導致稅災氾濫,納保法變加害法,政府應加速法稅改革,讓國家往真正的民主政治前進。溫耀源認為,台灣的賦稅人權仍然在法西斯的思維底下,從上述黃小姐的案例,他質疑稅捐單位開出稅單有沒有依稅捐稽徵法或納保法負舉證責任?如果有的話,怎麼會短短的時間內改來改去?差那麼多!「黃小姐的磨難才剛開始而已!」溫耀源提到如果沒去復查就會被移送強制執行,訴願還要先繳一半稅額,如果沒錢繳,訴願權、訴訟權都被剝奪了。金額確定後,不繳馬上就強制執行,達一定的金額就限制出境等,納稅人權利受了很大侵害。雖然2017年12月28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開始施行,但指派來保護納稅人的人,竟是財政部任務編組的稅捐人員!「人民要跟稅捐單位打官司,像兩個球隊在比賽一樣,他派一個球員來做裁判,告訴我們該怎麼做,他會保護我們嗎?」溫耀源再指出納保法規定,從法院撤銷或變更開始還要15年,未能確定其應納稅額者,才不得再行核課。但又加了一個但書,「逾期係因納稅者之故意延滯訴訟或因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所致者,不在此限。」這樣的時效規定根本沒有保護納稅者。連福隆表示,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可是2009年兩公約國內法化之後,台灣已經把國際人權憲法視為跟我們憲法同位階,自此行政、立法、司法三個國家的權力都是來自於人民授權,要以保護人權作為首要目標,應變成人權保護機構;立法就是要保護人權,行政就是要做最好的政策,讓人權在這個國家享受到穩定的政權,司法更重要,因為一般的極權國家欺負人民最嚴重的就是行政權,司法必須對抗行政權的獨裁。有這樣的信念,才能對付無止境的萬年稅單。他強調,不要小看2017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936萬件、財政部9825條的解釋函令,那是國恥!是國家的恥辱!這個恥辱對人民傷害那麼大,轉型正義卻沒有解決。這幾十年來,稅官亂開萬年稅單,沒有一個被處罰,表示立法怠惰。沒有納保法之前追稅期5年,立了納保法變15年,立法機構製造出來的納保法,在他的感覺變成加害法。法稅改革聯盟的訴求才能真正實現人性尊嚴,因為敢把真相揭露出來,鼓勵受災的人站出來,鼓勵年輕人立志做一個頂天立地的世界公民,來改變台灣的立法怠惰、行政怠惰、司法怠惰,這群世界公民將來會改變整個台灣。趙子榮表示,人類的生活制度從二次大戰以後,就轉變成民主時代,法西斯政權就式微了,但我們國家現在很多制度仍然有法西斯政權。他以被稱為「稅法二二八」的太極門冤稅案為例,當時他一審判決後,依刑事訴訟法第142條規定,認為檢察官扣押的財產顯然沒有做為證據的必要,就發還當事人,且心裡很肯定,到最後一定是無罪的。但最近詢問太極門的辯護律師才嚇到,當年發還當事人的財產竟很快同一天被拍賣了!這就是法西斯政權,害怕人民會拿財產落跑。如果類似太極門財產被拍賣的情形還會再發生的話,人民的財產、自由都隨時會有可能被侵害。他再以一位罹癌的吳小姐,補習班買賣不成卻被國稅局追稅21年的例子,國稅局為什麼一直維持原處分,他認為是稅務獎金的問題。因為先前的承辦人員已把稅務獎金都領走了,若撤銷原處分,獎金會被追回去,所以當然維持原處分!趙子榮直指,人都是有貪欲的,如果沒有考慮到人性的問題,萬年稅單是不可能被改變的。所以廢除稅務獎金或各種名目的獎金是非常迫切的,因為這些就是侵害人民幸福跟生活的來源。他呼籲,要堅持財稅改革這條路,國家才會往民主的政治前進。圖1: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審判發言人溫耀源表示,依憲法第19條我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但首先要依法定程序課稅,我們要繳納合法合理的稅。圖2: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連福隆指出,2009年兩公約國內法化之後,行政、立法、司法三個國家的權力都要以保護人權為首要目標,應變成人權保護機構。圖3:臺灣台北地院法官趙子榮呼籲,要堅持財稅改革這條路,國家才會往民主的政治前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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