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茶油檢驗異常,嘉義縣衛生局迅速啟動查核回收機制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嘉義縣衛生局5日下午,接獲轄內「鑫隆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鑫隆麻油廠)主動通報。表示其製造的苦茶油經自主檢驗後,數據顯示苯駢芘超出「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衛生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責令業者全面清查產品流向,並立即下架回收相關產品。

  鑫隆麻油廠在7月24日,辦理苦茶油產品自主檢驗。8月5日接獲檢驗報告,苯駢芘含量超標。隨即依規定向衛生局完成自主通報,並通知下游廠商進行下架、回收作業。

   衛生局說明,該批苦茶油於7月20日製造(有效日期至117年7月20日)共生產330公斤。原料為中國進口茶籽,經90至100℃焙炒再榨製榨油,並依客戶需求進行分裝、貼標及販售。

   衛生局命業者即日起,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苦茶油產品。要求業者全面檢討製程,並依據「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提供改善報告書及相關資料後,始得恢復作業及販賣,以降低食品污染風險,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

   嘉義縣衛生局已進行轄內油品業者全面稽查,呼籲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並預防性下架。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若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執行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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