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推動廢棄漁網具獎勵回收,永續海洋環境
嘉義縣推動廢棄漁網具獎勵回收,永續海洋環境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嘉義縣政府推動廢棄網具獎勵回收計畫,鼓勵漁民將自有漁船筏廢棄網具回收,或協助回收海洋漂流網具,降低海洋中的漁業廢棄物;今年度目標回收10公噸廢棄漁網具,並以每十公斤可兌換150元現金辦理獎勵收購,歡迎漁民朋友共襄盛舉,永續海洋環境。

農業處表示,即日起至12月15日止或總額10公噸兌完為止,每週五上午9至12時於東石、網寮及布袋等三處漁港的「海洋廢棄物暫置區」,由專人辦理獎勵兌換,兌換人應具漁船筏主身分,且船籍設籍於嘉義縣漁港,每人上限300公斤。

漁民繳交廢漁網具時,必須先去除浮子、鉛線及其它垃圾雜物,並以網袋或麻布袋等妥善打包,再交由漁業科專人稱重兌換獎勵金,縣府後續會將廢棄漁網分為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兩部份,不可回收部分會進行去化作業,可回收部分則交由合格回收再利用業者,讓廢棄漁網經過再製,回到循環經濟系統。

本計畫廢漁網具的回收方式,採每週五上午集中辦理,漁民可以事先撥打預約電話(布袋漁港蔡先生0919-862207、東石漁港吳先生0973-256269、網寮漁港蔡先生0932-717920),並於預約時間攜帶網具及身分證件、漁業執照至該三漁港的「海洋廢棄物暫置區」辦理兌換,共同落實源頭減量,減少漁業廢棄物對海洋環境與生物的影響,讓海洋生態得以永續,相關獎勵回收計可至網站查詢https://bit.ly/37aYnsq 查詢。

聯絡人:農業處漁業科 張建成科長05-3620123#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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