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子警分局澄清網路新聞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有關網路刊載「嘉義92歲老翁被撞死,縣警11小時後,才發現有人肇逃未酒測」乙案,朴子警分局特澄清說明。

    朴子警方表示, 1月23日12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在嘉義縣六腳鄉楊姓男子(23年次),騎乘微電車發生交通事故。經員警趕赴到場時,楊民已送醫急救,經搶救後於24)日上午宣告不治。

   本案肇事者於事故發生後離開現場,未等候警方到場處理。因事故現場地處偏僻,無裝設任何監視器,經警方擴大調閱路口監視器比對,發現吳姓女子駕駛的自小貨車,曾在事故現場停留,涉有重嫌。

  經警方前往吳姓女子住處調查,經比對肇事車輛右前側撞擊痕跡及路口監視器,吳女坦承有肇事情形,全案警詢後,依刑法肇事逃逸及過失致死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由於酒精會隨時間自然代謝,事隔過久則無法證明其與事故發生之關聯性,及證據效力不足,故未實施酒測。

 警方目前已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及訪查相關人證。並蒐集其他客觀事證,全案將依法移送偵辦,絕無放任或寬縱情事。

       朴子警分局呼籲,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依法留在現場,並配合警方處理,切勿心存僥倖逃逸,以免承擔更嚴重之法律責任。  

  這件交通事故發生後,嘉義縣消防局在23日12時許,也獲報於六腳鄉更寮村附近產業道路附近,發生車禍案件。立即派遣分隊前往,抵達後回報現場為機車發生車禍,有1名男性傷者年約90歲,頭部外傷,給予相關處置後,送往長庚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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