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法律學院行政副院長兼學士後法律學系主任吳志光教授說:「遲來的正義就是拒絕正義。」他呼籲政府回到行政程序法第1條立法意旨「節制政府權力、保障人民權利」去思考再審。
人權律師蘇友辰指出,行政訴訟雖未涉及生命權,但財產權也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一個漏稅的裁罰也可能使納稅義務人傾家蕩產,刑事訴訟有保障人權的立法,民事與行政訴訟都該跟進。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表示,法官們沒有辦法負荷這麼多案件,所以有時候就趕判決,而不是站在人民的權利基礎上來考慮,他期待行政法院能擺脫駁回法院之名,並且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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