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靜律師表示,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中主權在民的思想,就是人民把權利交給政府來管理,政府幫人民管理眾人之事,可是歷經幾百年的實踐,這些執法的公務人員,卻反過來吞噬人民的權利。
醫師李蒔青表示,病患將生命交在醫師手上,醫師本於良知幫忙病患,同樣地,人民將身家性命託付於國家法律,然而應該公平裁判的法官是否有用心受人民託付?
執法人員黃靖珣表示,唯有權利曾受侵害的人,才知道權利保障的重要。加拿大的稅務法官是由司法諮詢委員會,從稅務律師團體或稅法服務團體中遴選,這樣的法官較能傾聽人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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