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孟彥教授指出,納保法規定應設立稅務專業法庭,司法院卻自頒作業要點,讓原本不具稅務專業的法官就地合法,這樣並沒有解決問題,事實上地院法官對於行政法更有掌握,最嫻熟行政法的操作。
王健安律師表示,財政部對外講「愛心辦稅,為民服務」,納保法已經施行了,但國稅局官員還是當做看不見。
趙子榮法官直指廢除稅務奬勵金和各種變相名目的稅務奬金,是非常迫切的,因為這就人民財產權和自由權隨時可能被侵害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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