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指出,根據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但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卻以國家稅收為由,實則貪圖獎金不當徵收,人民有權利糾正稅官。
96年最高法院已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確定,認定敬師禮是贈與性質,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無任何課稅問題。
台灣人民悲歌,違法稅單卻要人民花錢、花時間更正,甚至遭違法拍賣,民眾走上街頭傳達稅官貪圖獎金,泯滅良知的惡行。
法稅改革聯盟一個多月以來除聲援太極門假案,連日也頂著烈日展開街宣活動,出動「戰車」「機車連」「電視人」等,在人潮聚集處手拉長布條,邀請民眾一起關心自身賦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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