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承辦勞動部保險司之109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說明會第1場次於今(14日)下午於南門勞工育樂中心辦理說明,共計邀請本市事業單位人數20人以上之市轄公司行號參加,超過100個事業單位及130人出席與會。 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為我國重要之社會保險制度,相關法令歷經多次修正及行政解釋令繁多,攸關勞工權利義務甚鉅。透過本次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說明會,使勞工、雇主、事業單位對最新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規定之內容,有更深入之瞭解。 勞工局表示勞工保險保障勞工朋友從開始上班的第一天起至年老死亡都在保障範疇,雖實施多年,但仍有事業單位或雇主未於上班第一天即為勞工朋友辦理加保,致使萬一於工作期間發生事故,常使勞工朋友求助無門,雇主也會因此負擔更高法律責任,而就業保險則為保障勞工於職場萬一因非自願離職而失業時,能因有就業保險制度而免除家中經濟立即斷炊之困境,保險金額雖不大,卻能做到保障勞工權益之重要功能。另事業單位應為勞工覈實申報投保薪資,未達5人之事業單位得自願性參加勞工保險,但只要僱有勞工雇主即要為其勞工投保就業保險,若應投保而未投保、高薪低報或低薪高報,雇主將面臨罰鍰處分,勞工溢領給付金額應限期返還,另勞工權益受損者,雇主應負賠償責任。 勞動部保險司代表亦表示當勞工遇到職業災害、失業或老年退休等重大事故時,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可及時提供適度保障,具有穩定勞工生活的重要功能。勞動部希望透過年度法令持續宣導,使勞工朋友能夠知悉自己權益所在並提醒事業單位能注意相關規定,於勞工朋友工作時即依法辦理各項保險作業以保障其權益。 本次講授有「勞工保險(含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法規與政策說明」及「實務作業及案例解析」等課程,講師講授內容包含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之承保與各項給付實務作業,及近期相關行政解釋等,並適時加入實務案例分享,出席人員均表示收穫豐富,宣導會圓滿順利。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09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說明會」提醒事業單位覈實申報保障勞工權益(共4張)-1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09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說明會」提醒事業單位覈實申報保障勞工權益(共4張)-2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09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說明會」提醒事業單位覈實申報保障勞工權益(共4張)-3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09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說明會」提醒事業單位覈實申報保障勞工權益(共4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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