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8月24日12:50 台南市長黃偉哲昨(23)日出席崇學國小「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頒獎典禮,於上台頒獎,合照時應邀短暫將口罩取下,黃偉哲今(24)日承認未戴口罩的情形,雖然時間短暫,不過為了落實防疫措施,也展現南市府防疫的決心,要求衛生局對他開出第一張罰單。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雖然在室內短暫的15分鐘內拿下口罩沒關係,但是為了避免灰色地帶,避免取締困難,也為了避免有人趁機鑽漏洞,還是從嚴處理,從嚴處理的方式就是從身為市長的自己開始。 台南市自17日起針對進入8類場所未戴口罩且經勸導未改善者,開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黃偉哲再次強調,防疫從嚴處理,市長帶頭做,市長沒遵守也會被處分,所以請市民相信市府防疫執法從嚴的決心,往後施行上沒有特權,也不會有包庇的情形,相信市民都能理解政府的用心,做好個人防疫,依規定在室內配戴戴口罩。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市長僅在頒獎時應要求拿下來,時間很短,依據活動時拍攝的照片,黃偉哲昨日抵達會場時到入座,均有依規定配戴口罩,上台頒獎才拿下來,期間因頒發獎項,短暫與小朋友互動及和最年長的志工合照時未配戴口罩,其餘時間都有戴上口罩。 衛生局表示,會請主辦活動的權責單位舉證活動場域,依情況開單,罰鍰是3000元。 衛生局再次呼籲,台南市自17日起須戴口罩的8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站與車廂等大眾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請民眾多加留意,配合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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