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於今(24日)上午假南門勞工育樂中心辦理第2場次「109年度勞資集體協商研習會」共計邀請本市事業單位人數30人以上之市轄公司行號及企業工會參加,超過50個事業單位及70人出席與會。 個體勞工無法與資方抗衡,要捍衛自己權益,唯有靠集體的力量,推動產業民主為勞工行政重要業務,而勞資集體協商為產業民主機制中之重要一環,為協助企業內建立民主運作機制,勞工局辦理本次勞資集體協商研習會,加強勞資雙方團體協約之概念,以提昇勞資自治能力,進而促進勞資和諧。 本次講授有「團體協約法規定及實務解析」等課程,講師分別以個別勞動保護法及集體勞動關係立法下之勞動條件談論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及團體協約之效力,說明團體協約法之相關規範。勞資雙方於一方邀約時如何進行協商程序,而協商遇到瓶頸時如何突破,並以實務案例與參加人員分享,期待以集體協商與勞資對話,追求勞資關係的自主與自治,保障勞動權益,提升勞工福祉。出席人員均表示收穫豐富,宣導會圓滿順利。
勞工局辦理第二場次勞資集體協商研習會(共2張)-1 勞工局辦理第二場次勞資集體協商研習會(共2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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