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明年起持續強化救護車外觀,使用巴騰堡格紋裝貼在車身四週,加大反光條面積,提高救護車行進間的辨識度,並增加車輛前葉板、A柱及C柱反光條,以提高車輛在轉彎時用路人的警覺度;目前61輛一線救護車裝設有LED爆閃式排燈及LED爆閃式車身閃光燈增強閃光燈亮度,提高用路人白天跟晚上對救護車的警示度。另外於保險桿下方裝設100瓦警報器(包含廣播用麥克風),跟以往裝設在車頂警報器不同之處,其用意為減少影響因裝在車頂的警報器喇叭回音,干擾到高樓大廈居民的居住安寧,及減少警報器因裝在車頂,音量衝擊波直接影響出勤同仁耳朵,以降低出勤同仁的職業傷害。 有關消防特種車輛(器材車、雲梯車)依「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法令未強制規定要裝置;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截至109年目前為止,新採購消防車輛(含捐贈車輛)已裝置反光標識數量共計13輛,另在未裝置反光標識之各分隊主力消防車輛,目前均已安裝爆閃燈(經統計共53輛),來強化行車安全,本府消防局會將上述未裝置反光標識消防車輛,納入年度預算編列或簽核動用市府第二預備金來加裝,以強化用路人辨識安全。
除了提升用路人辨識安全,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於110年度編列預算購置1200套勤務用雨衣,以確保同仁執行各項消防勤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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