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社會局發稿時間:109年12月8日 17:22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為保護兒少身心健康,已針對販售情趣用品的無人商店依法開罰,未來也將強化稽查,並與經發局、警察局、教育局等單位合作,捍衛兒少福利與權益。 社會局表示,無人商店內以自動販賣機供應成人情趣商品,店內擺放色情物品五花八門,且包含各式成人用品,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之規定略以:「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三、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其他物品。…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第1項第1款至第3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另按同法第91條第4項規定:「供應有關暴力、血腥、色情或猥褻出版品、圖畫…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且成人情趣用品無人商店與其商業登記營業項目不同,亦造成管理上的隱憂。 針對情趣商品24小時無人商店設置於開放空間,且無人在場管理,甚至部份店家鄰近校園200公尺,以及實際經營情形跟商業登記營業項目不同之議題,包括經濟發展局、教育局、警察局、衛生局及社會局等,因此市府將加強辦理聯合稽查並訂定相關標準作業流程,以維護兒少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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