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9年度漁船(筏)汽油補貼申請,目前臺南市籍漁船(筏)裝置汽油機者已有6成5以上提出申請,第一批申請者補貼款近期將會撥入船(筏)主指定帳戶。市長黃偉哲呼籲符合申請資格而尚未申請的漁船(筏)主,請於3月31日前依規定檢附資料洽所轄漁會申辦,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農業局謝耀清局長表示,依據「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按漁船噸級、漁筏長度與109年度出海日數及時數分級距,核算優惠油價補貼金額及貨物稅核退金額,整年出海達30日以上,且累積出海時數達60小時以上即可申請,補貼金額自2,432元至25,813元不等。 市長黃偉哲呼籲,109年度漁船(筏)汽油補貼,應由漁船(筏)主於110年3月31日前,檢附身分證、漁業執照、郵局或農會、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速洽船籍港所屬漁會辦理,船主如果不方便親自辦理,得檢附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委託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新聞稿聯絡人: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吳榮在組長06-3901454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