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民注意了,截至109年底,臺南市未辦繼承土地有9萬3,997筆,面積逾1,149公頃,大約是746個河樂廣場的面積大小。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出,被繼承人死亡後所遺留之不動產,從死亡之日起逾1年未至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者,即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對繼承人權益影響很大,呼籲繼承人速辦繼承登記。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截至109年底為止,臺南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有9萬3,997筆,面積1,149餘公頃;建物3,186棟,樓地板面積計6萬餘坪。另外今年4月1日將公告1萬3,669筆土地,面積近181公頃及499棟建物,樓地板面積為1萬760坪。每年未辦理繼承的公告資料會揭示於土地及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區公所公布欄,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村里辦事處公布欄。另外民眾也可以在本局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的網頁點選查看前項公告資料。 陳局長強調,繼承不分性別,男女法定繼承人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為簡政便民,臺南市提供五大便民服務: 一、遺產位於臺南市,可至臺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 二、遺產位於外縣市,可向臺南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轉送。 三、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申辦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俟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 四、提供電話、傳真或線上預約各地政事務所專業諮詢繼承登記服務。 五、推行「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當事人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上網登錄資訊,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申請印鑑證明,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臺南市未辦繼承土地9萬筆,民眾可到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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