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繳款書已於4月22日陸續寄送,提醒民眾收到繳款書後,記得依限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除可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外,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納,若未收到或遺失者,提供多元補單管道,除可打電話或至該局所屬分局申請補發外,亦可就近至該局在本市臺南監理站等11處設置之「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申請補單,自本年起新增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以自然人憑證使用地政謄本販賣機(地方稅補單)直接補單。另可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臺繳納,也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直接線上查繳稅款,歡迎多加利用。 該局特別提醒,如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於規定繳稅期間內向本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12個月或分期36個月,該局網站已建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服務專區」,提供民眾線上申辦及申請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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