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為鼓勵中小企業與民眾加入設置太陽光電綠屋頂行列,今(110)年度編列2,000萬元預算補助獎勵,無論民宅透天厝、社區、廠房等屋頂型太陽光電皆可申請,只要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期間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或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之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符合申請條件之民眾、社區或企業,至110年11月底前,可檢具當年度經濟部能源局(或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核發太陽光電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文件及相關文件提出申請,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 黃偉哲市長表示,臺南市日照充足,全年日照時數超過2,400小時,居全國之冠,市府持續配合中央政策積極推動最適合臺南市發展的太陽光電,也鼓勵民眾住家結合綠能,除了為環境出一份力,還可享受售電經濟效益。 經發局陳凱凌局長表示,參與建置太陽光電不但可以填補高峰用電量,又能使屋內降溫減少冷氣開支,更可獲取回饋金,好處多多。自110年2月22日開放申請起,截至9月30日止,共申請263件,申請金額逾1千1百萬元,總設置容量12,951.6kW,受理至今餘有800多萬元,歡迎民眾及企業多加利用。 補助申請時間到110年11月30日止,請符合資格之申請人,儘速提出申請。有關補助標準條件與申請方式以「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10年度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公告內容為準,詳情可至臺南陽光電城資訊網(http://59.124.12.65/GHA/),或撥打洽經濟發展局能源科專線(06-6351458)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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