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南市111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 多一種語言、多一種能力,歡迎市民朋友一同來參加客語認證! ◆獎勵對象: 參加111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報名時「通訊地址」填報「臺南市」且通過認證者,請向本府提出申請。 ◆獎勵金(或等值禮券)核發標準: 通過初級認證者,每名新臺幣500元。 通過中級認證者,每名新臺幣1,000元。 通過中高級以上認證者,每名新臺幣2,000元。 ◆申請方式: 自寄發合格證書日(依報考網站公告為主)起三十個日曆天內, 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影本須簽名並註明與正本同)寄達或送達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實際受理申請時程以本府官網公告為主)。 ◆洽詢電話: 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文教推廣科鄭小姐06-2991111分機8964 ------ ►相關規定及申請文件請參閱附件「臺南市111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 ►客語能力認證報名網站 初級認證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index.php" title="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index.php">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index.php 中級暨中高級認證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index.php" title="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index.php">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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