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經濟發展局 發稿時間:111年2月15日 16:50 有關楊中成議員「未登記工廠於319申請納管期限將何去何從?」記者會,本局回應臚列說明如下: 一、有關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期限自109年3月20日至111年3月19日止,期限將屆,有意願申請納管的業者可先寫申請書送本局審查,倘若資料有遺漏或需修改,可再補正即可。 二、部分未登記工廠業者屬承租性質,非土地所有權人,其申請納管階段不需拿到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惟有些現況,屬地主想納管但業者不願意的情形,依規定應由工廠業者才能申辦,若有此類案例,可洽本局,將盡速輔導工廠業者申請納管。 三、有關未登記工廠改善計畫涉及環保、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改善措施,其中消防設備的改善需要較大的費用,建議業者可多家比較及評估;另本局有專業的輔導團可提供免費專業諮詢及現況輔導,歡迎業者多加利用。 四、未登記工廠同意納管後,可免受工廠、土地及建築物法規等罰則,取得特定工廠後可持續合法經營129年3月19日止,後續申辦用地變更,若土地及建築物合法後,可取得一般工廠登記,始得轉讓或買賣,並可以永續經營。 五、本局已協請本市各區公所針對轄區內未登記工廠進行訪查,並已提供說帖供及納管申請書、填寫範本各公所參考,請訪查人員協助宣導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事宜,後續可洽本局委託專業輔導團免費接受諮詢及輔導。 六、若業者有任何申請納管問題,可洽本局諮詢專線:06-6354648、06-3901358,將有專人提供解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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