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二期國宅由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現內政部營建署)84年興建完工,103年鑑定為海砂屋,市府協助社區高達226戶於104年成立更新會自行辦理重建作業,營建署於106年12月29日給予3.75億元直接補助社區進行都更重建。 社區更新會於107年3月召開會員大會表決通過授權理事會徵詢合作廠商及簽訂契約,並於同年9月會員大會報告各專業團隊組建情形。 社區於109年整合住戶參與都市更新意願達87%同意,並於109年11月正式提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請市府辦理審議作業,於110年6月會審議通過;社區於110年10月16日召開更新會員大會決議通過採「尋找投資人(招商)」方式,惟該招商作業於111年1月12日流標,社區遂於111年4月函請市府積極協助研擬解決方案,以符合住戶實際支付能力,市府考量近年來物價水準持續上揚,營建市場原物料與鋼鐵價格攀高,故提請111年4月15日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調升基準容積,以增都更加財務可行性並降低住戶負擔。 臺南市政府對安平二期國宅社區自辦重建之都更案一直協助及關切,期許本案透過都市更新重建確保公共安全及居住環境,讓社區能夠早日完成家園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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