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水利局發稿時間:111年5月5日08:20 有關議會質詢「新營區新北五街124期自辦市地重劃滯洪池及排水系統功能不彰,汙水淤積臭泥,雜草叢生孳生蚊蟲問題」,水利局回應如下: 水利局說明,本案為早期臺南市第124期新營區新營(二)自辦市地重劃公共工程開發案,其中規劃之滯洪池及側溝排水設施,係由自辦重劃會依法委託專業技師設計簽證,依據水利法規定所設置之減洪措施,目的為收集開發基地內增加的降雨排水量,避免因開發造成基地外周邊區域排水負擔。本案完工後目前滯洪池及排水側溝等公共設施移交由新營區公所管理。 水利局經當地里民反映後,即於111年4月初會同新營區公所聯合會勘,發現整體排水系統有積水排放不順之情形,經查為重劃區內建築工地施工砂土流入側溝淤積所致,已請公所儘速通知建商負責清理水溝淤積,儘速恢復排水系統及滯洪池功能,另外因現況排水坡度較為平緩,已請區公所於清淤完成後增設抽水設備以利排水順暢。 水利局說明,滯洪池有助減輕開發區域周邊淹水風險,且為水利法規定所規劃設置故應予保留不得填平,後續水利局將持續與公所聯繫追蹤側溝清淤及增設抽水設備進度,以確保該區域排水系統及滯洪池恢復原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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