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法第12條規定,交通工具未繳清使用牌照稅及罰鍰前,不得辦理過戶登記。日前有民眾表示在辦理車輛過戶登記前想事先得知車輛是否有未繳清使用牌照稅款及違章罰鍰,需電話洽詢或親至稅捐單位了解,或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時臨櫃查詢,始能得知是否有使用牌照稅未納稅款及違章罰鍰,來回奔波等待相當不便,無法即時掌握相關資訊。 為解決上述問題,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首創於網站即時查詢頁面新增「使用牌照稅待繳及預估款項線上查詢」功能,歡迎臺南市車主多加利用。只要持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進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網頁,網址為: https://www.tntb.gov.tw,點選「即時查詢」-「使用牌照稅待繳及預估款項線上查詢」, 防疫免出門,E指解決您的需要。
使用牌照稅待繳及預估款項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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