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河川污染,維護空氣清新,提升生活環境品質,同時落實畜牧糞尿循環經濟回收再利用,臺南市環保局積極鼓勵轄內畜牧業者配合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政策。依行政院環保署106年12月27日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臺南市轄內符合糞尿資源化比率要達5%規定之畜牧場養豬2000頭以上計有51家,牛隻500頭以上計有5家,合計56家。其中32家養豬業者、3家養牛業者,共計35家都已完成畜糞尿資源化且達5%之申請。 臺南市環保局為加強推動糞尿資源化比率要達5%之政策,盤點轄內尚未申請之養豬場19家、養牛場2家之業者能遵照法令規定在111年12月27日前完成畜牧糞尿資源化比率達5%。特地於7月28日召開「畜牧大場未達5%資源化法規宣導說明會」, 21家畜牧場都派員參加。說明會由環保局委辦廠商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報告說明相關糞尿資源化申請作業流程及行政輔導措施,環保署明訂飼養豬隻數達2000頭以上或牛隻500頭以上之畜牧大場,應於111年12月27日前達成5%畜牧糞尿資源化,提醒業者未於期限內達成者,將依違反水污法處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市長黃偉哲表示,畜牧資源循環再利用,可減少廢水排放及減少操作處理費,減少化學肥料使用,使農業循環經營,達到畜牧、農民、環境都受惠的多贏局面,對於尚未達成資源化比率的業者要積極鼓勵在年底前完成。 環保局長謝世傑提醒,畜牧業大場糞尿資源化未達5%者,業者有二種資源化途徑可以選擇: 1. 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2. 將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水澆灌農作物。畜牧業者可依據自身條件選擇適合資源化方式,或採雙管齊下,以提高糞尿資源化比率,達到友善環境,水清田肥的目標。由於法令規定在111年12月27日前要完成,畜牧業者如有任何辦理畜牧糞尿資源化疑問,均可撥打諮詢服務專線(06-6564897),由環保局專人協助。 承辦科長:周麟豐 電話:6572916#2300 承 辦 人:周坤 電話:6572916#2320
畜牧大場法規說明會照片1 畜牧大場法規說明會照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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