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社會局 發稿時間:111年11月24日09:15 今(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投票將於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舉行,為利身心障礙選舉人行使投票權,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醒身心障礙者可善用中央選舉委員會提供各項無障礙措施,讓身障者能平等無礙的參與投票。 社會局指出,為友善視障朋友,臺南市各投票所皆備有視障者投票輔助器,投票所工作人員會說明使用方式,輔助視障者自行圈選投票。視障者可由陪同家屬或陪同之人,依據視障者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若無家屬或陪同之人,也可由投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依據視障者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視障者亦可透過收聽有聲選舉及公民投票公報,瞭解候選人政見、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事項,語音檔公開於選委會網站無障礙專區(https://pse.is/4g5e8e)。 另針對心智障礙者或閱讀障礙者,建議可參考「111年易讀版投票指南手冊」,瞭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和公民投票相關資訊,易讀手冊中以簡單的圖片和文字,清楚明確地說明公職選舉、公投題目、投票資格、投票流程及注意事項,手冊電子檔已公開於選委會網站無障礙專區,可供民眾免費下載運用;臺南市私立德蘭啟智中心與中華民國啟智協會共同編製易讀版投票協助措施,民眾可至德蘭啟智中心網站首頁-專業分享-易讀服務專區下載運用。 近年來市府積極改善公共空間之無障礙設施,針對行動不便的障礙者,投票所設置包括電梯、昇降設備及無障礙斜坡道等;領票、圈票及投票動線設計皆利於障礙者使用、設置適合輪椅使用者的圈票處遮屏,以利障礙者投票。投票當日為友善身障朋友,當障礙者等候投票時,投票所工作人員也可協調其他在場民眾,禮讓身障朋友優先進入投票。 社會局強調,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9條明定,政府應確保身障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充分地參與政治及公共生活,其中包括確保身障者享有選舉與被選舉之權利及機會。社會局已透過全市28個身心障礙團體、24家身心障礙機構宣導各項投票無障礙措施,也邀請身障朋友走出家門踴躍前往投票,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一起實踐公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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