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法制處 發稿日期:112年1月20日 09:30 臺南為美食文化之都,春節前後的年貨大街及市集尤其吸引人潮,為使市民及遊客能安心購、暢意遊,黃偉哲市長特別指示法制處及相關機關就本市年貨大街及市集攤商進行聯合稽查,以確保所售年節食(商)品符合安全衛生管理及商品標示規範外,並積極輔導攤商應明確標示價格及商品、肉品來源等相關資訊,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本市重要民俗節慶-月津港燈節已於1月15日晚開幕,法制處尤天厚處長親自率隊會同鹽水區公所區長至美食區進行聯合稽查,今年約有110餘業者設攤,大多數攤商皆已自主管理,明確標示品項、售價等資訊,少數新設攤位於輔導下亦已當場改善。衛生局並會同查核攤商炸油、豬肉原產地及食品包裝等標示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之規定,針對少數不合規範商家均現場輔導改善。至經發局則加強商品標示之查核,針對不合格商品皆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改正。 新化年貨大街則為本市年節前重要市集於1月13日開市首日,法制處即會同新化區公所等相關機關進行春節食(商)品聯合稽查。因疫情趨緩,攤商進駐高達160餘攤,販售多樣化之應景食(商)品及特色美食,因新增攤商甚多,為替消費者權益把關,法制處消保官均逐一查核攤商價格及重量等重要消費資訊有無明確標示及揭露,對於未標示揭露者,並提供珍珠板給業者,要求當場標示並置於明顯處輔導改善,避免因資訊不透明衍生消費爭議。另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亦配合辦理年貨大街及市集之聯合稽查,防止業者斤兩不實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經抽樣檢測電子式及機械式磅秤共68台均在法定公差範圍全數檢查合格。 南市府在此呼籲攤商應落實食(商)品標示及價格揭露,營造安心購物的消費環境,才能招徠更多的消費者,創造雙贏之局面。法制處並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標示不清、沒有標示、來源不明、或含有不得檢出或未合法添加化學成份的食品,購買依重量計價之食(商)品時,應注意業者是否使用貼有檢定合格「同」字證明的磅秤,以免購買之食(商)品斤兩不足,影響自身權益。 春節期間市府仍將持續查核輔導,請業者自律,避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標示不清矇騙訛詐消費者,或趁年節期間聯合哄抬物價等行為,損害商譽。民眾於連假期間如發現有上開不法情事,可撥打市府1999專線,俾市府加強重點稽核,共同建構安全健康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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