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處處長陳豪吉表示,因為之前業者申請時該區尚未公告,故業者以不予受理駁回,現該區域為商業區,依據使用分區業者本就可從事商業行為,但業者從事攤販集中場必須再提出設立申請文件,召開跨局處聯合審查會,經過衛生、環保、交通等相關審查始可設置。
庶民小吃經濟是台南重要文化的一環,對於此議題間的衝突,應回歸攤販管理自治條例並依規定進行審查,呼籲大家勿以訛傳訛,市府絕對會站在市民的立場為大家服務及把關。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