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使用牌照稅之繳納期間,原自112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星期日)截止,繳納期間末日適逢例假日又因應銀行業於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放假,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同年5月2日(星期二),臺南市使用牌照稅繳款書預計於3月23日陸續寄出。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為利稅款繳納,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下同)3萬元以下者,也可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或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方式進行繳稅。另外,可透過行動裝置或開辦「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掃描嗶一下即可辦理線上繳稅。 該局提醒民眾,收到使用牌照稅稅單時,可拿出手機打開掃描功能,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詳如照片)即可快速繳稅,不僅省時省力,還可以享受免人工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的便利,成為一個更高效更聰明的納稅人。
0323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