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境開放及檢疫措施放寬,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資料顯示,國內今(112)年截至目前已有15例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感染國家主要來自印尼及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為多,為因應外籍學子寒暑假期往返兩地,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於112年3月28日辦理「112年臺南市大專院校登革熱防治」講習,由登革熱防治中心蘇世斌主任主持,邀請國立成功大學及國家衛生研究院等學者參與,針對校園登革熱防治工作進行實務經驗交流,藉由分享成功的防治經驗,防範疫情擴大,以利於提早因應登革熱威脅。 今(112)年登革熱防治政策仍將持續推動社區動員,促使民眾養成主動清除孳生源的良好習慣並落實行政裁罰等公權力執行,自4月1日起,本市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主動清除場所內之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一經查獲病媒蚊孳生源,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及依同法第70條規定,逕行舉發並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此外,亦請各醫療院所醫師,於診察病患時,須將T(旅遊史)O(職業別)C(接觸史)C(群聚史)列入問診項目,發現有登革熱流行地區旅遊史時,應適時使用登革熱NS1快篩試劑並通報,以縮短登革熱隱藏期及採取相關防疫行動,避免境外移入疫情於社區間擴散。 登革熱防治中心蘇世斌主任提醒,目前疾管署登革熱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列為第一級注意(Watch)之國家包括:泰國、印度、斯里蘭卡、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越南,另印尼也已提升為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上述地區旅遊,於出國前需清除家戶內外積水容器,出國中應穿著淺色長袖衣褲、於皮膚裸露處塗抹政府機關核可的防蚊藥劑、居住在有紗窗、紗門的房舍等;返國後14天內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務必告知旅遊活動史,以利醫師進行鑑別診斷。 相關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資訊網,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發稿人:登革熱防治中心 張芳馨 連絡人:林曉玫 執行秘書 連絡電話:06-7030399(登革熱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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