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臭氧及異味生成,降低空品不良期間南市境內貢獻,環保局利用科技執法加強稽查轄內石化業,一旦檢測設備元件逸散造成揮發性有機物(VOCs)洩漏超過標準,除告發裁處更要求業者立即改善,避免衍生污染情事。 VOCs(揮發性有機物)是主要臭氧前驅物,環保局目前針對轄內8家石化業共5000顆設備元件進行檢測,其中3190顆檢測時間集中於空品不良期間,查出17顆為洩漏源,其中4顆大於法規標準1萬ppm,合計告發裁處60萬元。另現場要求業者最晚得於48小時內以鎖緊或密封等方式修護洩漏源,避免造成異味生成或衍生污染情事。 為增加設備元件檢測效率,有效找出可能的洩漏源,環保局於檢測時導入科學儀器,先以紅外線氣體顯像測漏儀(FLIR)目視設備元件是否有洩露情形,而後再運用火焰離子化偵測器(FID)檢測洩漏源之VOCs濃度,確認有無超過法規標準。 環保局表示,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修正草案目前由環保署公告中,本次修法將針對設備元件加強管制,包含加嚴淨檢測值、縮短洩漏源之維修時程、新增槽車裝載及有害空氣污染物製程之設備元件規定等,以降低設備元件洩漏,,提醒轄內業者可及早規劃因應方法,共同維護環境空品。 承辦單位:空氣及噪音管理科 承辦科長:楊朝全 電話:06-2686751#1250 承辦人員:呂靜瑋 電話:06-2686751#1263
設備元件檢測照片 (1) 設備元件檢測照片 (3) 設備元件檢測照片 (4) 設備元件檢測照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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